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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就到此为止。
春眠声音小,没有惊动丁霎,他背挺得笔直。
过去记忆里这个人永远都是一副懒散模样,眼神深邃看不出什么多余的情绪,彼时春眠看不见他的脸,只有一个短暂又孤独的背影。
挡住电视屏幕最中央的影子。
只有一句句歌词在空荡荡的屋子里飘,她们租的这个房子在闹市区,楼下车水马龙,窗户大开着,外面的晚风吹拂印着碎花的白色窗帘。
这个还是春眠之前去春燕给她做衣服的店里面定制的。
丁霎挂上去时候是在一个黄昏,夕阳似火,裹着云层染上了暗橘色的脂粉,在不远不近的天际燃烧着,楼下皆是行人过客,熙熙攘攘的来回。
与她们无关,两人守着一方角落独处。
春眠问他好看吗,是窗帘。
丁霎穿着白色T恤,不用站凳子就够得着顶端,手臂上是凸起的青筋,将铁丝穿进布卷里,动作不算娴熟,却也耐心不已。
看着她笑了,好像又回到了好久之前那副漫不经心,偏偏满眼是光的日子里。
“好看,像春天一样。”
丁霎不再喊她名字,好像是一个特别自然的过渡,嘴里总叫嚷着春天。
他将春眠替换成春天,偶尔腻歪着换称谓。春眠有时候不习惯,会下意识的停顿半响,才回过神去应和。
从小到大,除了周言她们喊她小春之外,只有丁霎给了她一些昵称。
他叫她春天,喊她宝贝,说了无数次我爱你,生气了也不会发脾气,就等着春眠哄。
有时候像个孩子,有时候又偏偏独顶一片天,气都不带喘。
在两种身份之间切换,来去自如。
春眠实在反应迟钝,偶尔读不懂丁霎的低落和黯然失色,他患得患失觉得春眠不太喜欢自己又觉得春眠爱惨了他。
生活就是这样,两个人在一起总会磕磕绊绊,没多少起伏,人们总是过着平平凡凡有惊无险的一生,偶尔夹杂变数,却又无伤大雅。
丁霎像是有感应似的,突然就回过头,看见春眠,眼神都柔软下来。
“春天。”
他喊她。
春眠第一次反应这么及时,应了一声,走到沙发旁边。
电视里的演唱会播完了,里面压轴表演的主角手里拿着把有些破的木吉他,对着下面还没燃烧殆尽的观众说了句:“摇滚不死,我爱你们。”
她见到丁霎的背有一瞬间的倾斜,像是在风中折断的桅杆。
“我好像做错了一些事情。”
春眠见他低着头,眼帘垂下,有些不安的样子。
她在丁霎身边坐了下来,没问什么事情,也没说话,只是手握着他的手。
“今天我见到他了。”
春眠知道他说的是演唱会结尾的那个摇滚歌手。
“我当初玩这东西就是因为他。”
“他说什么都不重要,人活着就是一场虚无,钱不重要,名利不重要,他手里的贝斯不重要,身后的鼓不重要,读书重要,思考重要,自由很重要,自己最重要。那场演出我在底下,离他很远,但是又很近,好像读懂了他的意思,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可是今天他说我做错了,摇滚乐商业化是错的。”
春眠劝不了什么,以前她喜欢的丁霎,是站在舞台上的发着光的,好像全世界就他最牛逼,像神一样的存在。
现在的丁霎走下了舞台,春眠也没有对他失去过信心,他嘴上说着厌弃摇滚背离真相,其实比谁都在意这些东西,人本来就矛盾,活着有太多的纠葛和挣扎了。
他没办法再投身摇滚乐做那个小世界里永远的主角了,就跳出来想要让更多人成为主角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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