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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徐公何能及曹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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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竟然是他!”

胡贵妃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两个月前那个打晕自己在自己屁股上为所欲为的家伙竟然是个发明家,还是一个锦衣卫百户?

胡贵妃感觉到自己的世界观轰然崩塌。

“他一个瞎子竟然还能搞发明。”贵妃攥着被子的手不禁又用了几分力,要是他没瞎,那自己岂不是被他看光了,皇上都没看过自己身子呢。

想到这贵妃娘娘气血上涌,脸瞬间就红了。

宫女小红像是没看见娘娘的变化一般,还顺着刚才的话说着。

“是啊,我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感到奇怪,一个瞎子怎么还能当百户,还能写诗还能发明东西呢?”

“后来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他的眼睛已经好了一点,但还是看不清楚,也不能见光所以才整日围着一条红绸丝带。”

你好奇心还挺大,竟然还知道多方打听...胡春痕腹诽一句,不过她并没有打断小红的话,而是静静地听着。

此刻的小红仿佛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讲起话一套一套的。

“因为曹百户给娘娘治过病的原因,所以我就多了解了一点,听说他生的十分俊俏,是京城有名的美男子。”

胡春痕点了点头,这一点她倒是不反对,当初她高烧不退,神智昏迷,但就在这种情况下,她也看清楚了曹研的长相。

虽然蒙着眼睛,不过从整体的神韵上也能看出是一个翩翩公子。

容貌上倒是比皇帝帅多了。

小红不知道娘娘在想什么,所以就继续说了下去:“听说整个青楼的女子都去曹百户家呢,就为了见他一面,青楼的前花魁自赎身子,自带嫁妆还要嫁给他给他做妾呢。”

“青楼?”

胡贵妃眉头很小幅度的皱了一下。

小红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正经公子谁会去哪烟花柳巷。看来这个曹研也不是什么好人。”

“不不不不不。”小红丫头头像拨浪鼓一样摇个不停,“不是这样呢。”

“根据我的打听,曹百户是跟着弟弟去的,当时白鹭书院举行游园,他作为学院学子的兄长才跟着去的。”

说到这小红的脸也是一红,仿佛聊到了她很感兴趣的事上面。

她对着贵妃撒娇一笑,“娘娘,您知道一个月前,传遍京城的那首无名诗词是谁写的吗?”

胡贵妃眸光闪烁,语气不确定的说:“难道是他?”

小丫头使劲点头:“是的,那首诗也是曹百户写的,当时在青楼里,他为弟弟出头写的诗。”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胡贵妃有些愣神,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却无话可说。

后宫的日子寂寞如雪,她也是一个正常女人,但不知为什么明明都已经被封为贵妃,但皇帝一直不碰她,还说什么时候未到。

无奈只能让宫女出宫去外面找些新鲜玩意,大概在一个月前,小红带回来一首诗。

就是那首无名诗词,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胡春痕感觉一下子就被戳到了,能写出这首诗的作者那是的多豁达呀。

原本以为写出这首诗的是国子监或者白鹭书院的学子,没想到竟然是当初给自己屁股扎针的小瞎子。

他为何会写出这样的诗?

胡贵妃食指微微弯曲抵在好看的下巴上,他从小患有眼疾,终日生活在黑暗中,突然有一天得知自己家人全被关进大牢里,无奈之下他拄着拐杖冒着杀头的危险,来到皇宫为我治病。

别管他说神仙的事情是真是假,虽然被摸了,但他也真的救了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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