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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躺下身子,我多了一丝郁闷。以后打死也不会再开口唱歌了!
隔着架子另一边此起彼伏的呼噜声虽然有些吵,但我还是睡着了。
这人呐,其实说到底是最能伸缩的,就拿我来说,以前不仅有洁癖而且睡觉要求十分高,温度,亮度,都能影响到我。
可这才几个月过去,我竟然穿着浑身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衣服,躺在铺着被子的超市脏地板上,将那些呼噜声当成睡前音乐听。
我记得丽丽和王军刚跟我们回去的那天夜里,我还被丽丽的呼噜声给吵的没法子,跑到客厅躺了一夜。
凌晨,我被沈风给摇醒的时候正在梦里挥舞着大刀砍杀行尸,迷迷糊糊的被弄醒有些分不清现实,眯着眼睛看着蹲在我身边的沈风,下意识的就差点拔刀捅上去。
还好理智思绪回归的比行动快一些。
做起身子,双眼呆滞的发了一会愣,才终于撑着站起身,朝大门外面走出去。
迷迷糊糊中我想着,络腮胡今天质疑的对极了,我就是脑子有病,才会主动申请守夜。
朝外走时,沈风在后面对我说了句:“陈炀,外面来了个小东西,你去瞧瞧,保证你喜欢。”
我困的昏天黑地,胡乱的嗯了两声后就打开了门走出去。
毕竟是冬天了,外面比屋里要冷一些,特别是还刮着寒风。
刚出门,就被一阵冷风给刮的直打哆嗦,脑袋也瞬间清明了不少,将门给带上,我刚准备朝前走,眼神一扫,突然看到门边窝着一团什么毛茸茸的东西。
也不知怎么想的,我瞬间就将那一团毛茸茸定义成耗子,下意识就想尖叫,但在开口之前,我又转念一想…哪来那么大耗子?
暗暗鄙视了自己一通,我猫着腰朝着那团小东西凑了过去,难道刚刚沈风说的小可爱就是这玩意?
还没凑上前,地上那团东西似乎感觉到了我的靠近,身子一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了身子。
我这才看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在看清小东西的脑袋时,瞬间就被萌碎了心。
竟然一只小小的哈士奇,看样子应该是刚出生不超过两个月才对,这个品种的狗一直以来都是我的最爱,时常还在网上查找哈士奇图片,也曾经想过要买一只,但是无奈那时候照顾阳阳已经够让我心力交瘁,实在是没精力分出来再照顾一直狗。
我伸出手又凑上前两步,小家伙和郑荣荣一个样子,也不怕人,小鼻子一耸一耸的就朝着我凑了过来我伸手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绒绒的毛还没长结实,摸上去舒服极了。
蹲在角落里我很快就和小家伙熟悉了,我被它可爱的模样逗的前俯后仰,不停的笑着,完全将守夜这回事给抛到了脑后。
原本我也是临时加进守夜队伍的,那些守夜的黑衣人也干脆不理我,任由我在那跟只小狗玩了整整俩小时!
时不时还有巡逻到门前的黑衣人也伸长了脖子瞧瞧,就在我刚把满地打滚卖萌的哈士奇给抱到怀里,远处传来了几声行尸的吼叫。
周围车顶上立即响起了喀喀喀的上膛声。
原本还正扑腾着的小家伙听到那些叫声后,立即呜呜的叫着,死命的把小脑袋朝我怀里钻。
我安抚的拍了拍小东西的身子,勉强用左手抱住它,右手抽出了匕首,远远的跟着两个,托着枪朝着叫声传来方向走去的黑衣人。
这加油站处于小镇街拐角的位置,视线十分开阔,不用担心大批行尸杀过来太迟发现,但是唯一的缺点就是正对着马路,老是有三三两两的行尸时不时的经过,前半夜睡着前,我就听到外面传来的砍杀声。
行尸数量不多,也就十几只,守夜的黑衣人行动十分默契,留下两个依然守卫的外,其他的纷纷快速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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