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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龙咬尾(二)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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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的人也会有耳闻——比如毛孩子都知道合音楼的状元红,和尚也听说过栖凤阁的桂花鸭,庞都统这么个大老爷们儿,也能认出崔记那割开了全金平贵妇荷包的鲤鱼小印。

奚平在点心匣子里挑挑拣拣:“我娘就姓崔,崔记是我外祖家的买卖,我娘有三成股份。”

此事说来话长:崔夫人当大小姐那会儿,一次跟小姊妹郊游,途中马车坏了。侯爷正好碰上,好心搭了把手。崔大小姐是个花痴,一眼就被他色相蛊住了。

侯爷那时候还不是侯爷,只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虽然在崔大东家眼里,姓奚的约等于是穷光蛋,但以世俗眼光看,芝麻官也是官宦之家,也比商人门第高,奚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可能入赘。

反正不是良配。

但大小姐不管,非他不嫁,谁劝也不管用。崔大东家气急败坏,说有本事你嫁,嫁了那小白脸别认你爹。大小姐于是谨遵父母之命,跟崔氏断绝关系,扭头嫁了,一根线头也没带走。

谁知道风水轮流转,后来奚家大姑娘进宫出息了,混来混去,当年那不靠谱的小白脸居然仗着裙带关系混成了永宁侯,“猪油蒙心”的崔大小姐成了侯府夫人。

侯门的亲戚岂能不要?于是大东家和崔夫人的父女亲情自然就续上了。

大东家面子上风光了,永宁侯府、连带着宫里的贵妃也都宽裕了,皆大欢喜。

奚平大概讲了讲侯爷的发家史,点评道:“其实我感觉这更像我娘和我姑喜结连理,我爹在里头就是个添头。”

庞戬:“……”

他听完不知作何评论,反正就是有点羡慕。

奚平往嘴里塞了颗松花团子,挑衅似的吊起眼觑着庞戬,半带嘲讽地一笑:“尊长,想什么呢?我们家这种没根没基的,全仗圣人恩典,御史台八百双眼十二个时辰盯着,动辄得咎。不该碰的东西,一个铜子儿掉地上都不敢捡,你当佞臣那么好当?”

庞戬被他顶撞得一愣。

人人见人间行走如见真神,王公贵族也都客客气气的,何况庞戬还是出了名的难打交道。自打他当了天机阁的掌权人,就没被人给过脸色看。这感觉可新鲜,庞都统一时竟没生气,好奇地问道:“小子,你知道你就算从潜修寺回来,也得在我手下当差吧?”

奚平:“那可没准,我要是除了吃胖十斤一无所获,大概得去御林军的少爷营当差。”

庞戬:“……”

他难得噎了片刻,随即失笑,想起这小崽子在安乐乡里的光棍行径,确实是头天不怕地不怕的神兽。

庞戬伸手从袖子里摸出了一条小金箔,丢给奚平:“我失言了,送你个小玩意儿赔不是。”

“谢谢尊长,”奚平收礼物向来痛快,别人敢给他就敢要,从不虚伪推脱,“这是什么?”

“驯龙锁,滴血认主,驯兽用的。”庞戬用下巴一点旁边的半偶,“这小东西要吃灵石,吞金子不带往外拉,等闲人养不起,既然你有钱,他归你了。”

“啊?”奚平先是一愣,随后调门凭空高了一截,“不是,这不是邪祟的东西吗?它还咬人!我要它干什么,拿它做法咒死仇家吗!”

小半偶同样面露惊恐。

“半偶身上要是能放恶咒,天机阁早处理了,等你?扣上驯龙锁他就没法咬你了,你想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庞戬往后一靠,身体“融”进了车厢壁里,只剩五官浮出来,说,“要不然潜修寺里可没人伺候少爷,你得自己铺床叠被。”

奚平本想断然拒绝,嘴都张开了,听说后半句,又迟疑了。

“行吧,”庞戬的五官下面伸出一只手,“你不要就还给我。”

奚平迅速将“金箔”攥进手心,撑起三尺厚的脸皮一拱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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