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吧

第三百五十四章 秦镜高悬 (第1/3页)

天才一秒记住【小说吧】地址:www.xiaoshuob.cc

投毒案有了新发现,自是需要重新审查。

冯过令陈知县将那嫌犯小妾押至通判衙署,他要亲自过堂审讯。

消息传出,听闻通判大人又要装……又要大显神通了,吃瓜群众迅速集拢过来。

冯过不介意公开审判,至少有震慑宵小之效,前提是别翻车。当然,并非是方兰芝第六感促使他再度翻案,他也觉得此案疑点多多,其中必有隐情,翻车?不存在的,他神探人设绝不可能会崩。

案犯乃是死者小妾,姓余,廿余岁,生的颇有几分姿色,虽然身着囚服面色憔悴,目光略微有些畏缩,却是并无多少惧色。这实在是不合常理的,作为一个小妾,原无多少人权可言,投毒谋杀亲夫,即便有家暴之因,也是必判绞刑的,余氏却显得有恃无恐,这……难不成伊脑子坏塌了?

冯过一拍惊堂木:“余氏,可是你投鼠药毒杀林森的?”

嗯,死者叫做林森。

余氏不敢抬头,只是点头:“是的……”

冯过升高语调:“是将鼠药投放于甲鱼汤中吗?”

余氏不假思索,点头称是。

回想先前让冯七去打探得知的一桩事情,冯过心下冷笑:“真是愚昧无知之极,死到临头犹不自知。”

他声音洪亮,便是外头围观民众也是听得一清二楚:“案发当日,林森设宴,与席者共有五人,全程未有人离去,可是如此?”

余氏只一味回答“是的”。

冯过继续询问:“那只甲鱼重三斤四两,乃是用大瓮炖制,味道鲜美,全被食用,可是事实?”

余氏似是想抬头看看,动了动,又垂下头去,稍稍有些犹疑:“是的。”

冯过冷笑一声,一拍惊堂木:“三斤多的甲鱼,加汤得有满满一大瓮,皆是林森一人食用?其余四人不曾吃过吗?既是席中人皆有食用,为何独林森一人中毒身亡?”

他这追问三连击似往深水里投下巨石,顿时激起滔天巨浪,围观群众一片哗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余氏也是吃了一惊,飞快地望了高坐堂上的冯过一眼,又迅速低下头去,似是有些发懵。

冯过冷哼一声,厉声道:“你这无知愚妇,不晓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吗,还不将实情速速招来!也免得受一番皮肉之苦!”

余氏虽然穿了一身破烂污脏的囚服,仪容还算齐整,显然并未吃什么苦。也对,她在首次审讯时招供认罪的很是痛快干脆,自是无需用刑。

此时判案有多种方法,包括有罪推定、刑讯逼供、焚尸验喉等。只不过证据获取技术落后,既没有dNA也没有摄像头,这就决定了在法官定罪量刑时口供的作用非常大,口供就是证据之王。作为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愿意自己认罪的,那么“刑讯逼供”就成了获取口供最重要的手段。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也可巧妙的处理许多疑难案件。有的虽然不够科学合理,但是有的却给后人留下了很多有益的启示。

当然,断案也讲证据,证据包括口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检验结论、勘验笔录等。到了大定,取证的检验和勘验已经被相当重视,法医学也开始成形,宋慈的《洗冤录》、《折狱龟鉴》等法医学名着和案例汇编都相继问世。不过,总的说来,因为科技落后,真正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证据是比较少的,所以极为重视口供。一般情况下,只要有被告口供(招认),即使没有其他可以印证的证据,就可以定罪结案。

且断案实行纠问制,而且是有罪推定。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都有严格的期限,限期之内不能破案,官员要受处分。所以,尽快破案,尽快审结,是州县官的动机。因为是有罪推定,一个人只要在案件中成为嫌疑人,就首先推定你是有罪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天地人梦 别人都废材开局,我直接当家做主 将门虎媳 无上神国 罗天蓝秀儿小说 属性武道:从推演木桩功开始 娇媚外室:偏执九千岁又疯又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