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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沙漠之鹰与手里剑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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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一摇一晃地前行,车内的气氛有些沉默,他们大概还有十多分钟的路程才能抵达下榻的酒店,路明非和恺撒给手机换上了当地的电话卡后,根据诺玛给出的号码,开始打电话联系苏茜。

“老大,打不通啊。”路明非把手机听筒贴在耳朵上,摇摇头:“已经打了三个了,苏茜不会还在睡觉吧?”

“不至于吧,都十二点多了。”恺撒扫了一眼腕上的手表,因为这里情况特殊,他特意摘下了原本常戴的玫瑰金百达翡丽手表,换成了一支黑色的卡西欧电子表,路明非很想吐槽他本末倒置,比起换手表,倒不如先把自己那身LV的衣服给脱了,再往脸上擦两把煤灰,冒充一下落难的欧洲驴友。

“到了酒店再说吧,诺玛给我们安排的房间就在苏茜的对门,见了面就知道了。”恺撒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用英语问道:“我们应该有一个包裹寄存在你这里吧?东西呢?”

“哦哦,在后备箱里。”欧萨斯扭头说:“要停车吗?”

“不用,这里停车太危险。”恺撒朝路明非使了个眼色。

路明非心中明悟,知道恺撒这大块头钻后备箱没戏,两厢车就这点好,他半跪在后排座位上,一伸手就拎出了后备箱里一个足足半个人大小的黑色手提袋:“里面是什么啊,这么重。”

“你打开看看咯。”

路明非拉开拉链的瞬间,刺眼的银色的光芒反射出来,吓得他“卧槽”一声,赶紧把拉链拉好:“我看到了什么?那是你的沙漠之鹰吗?”

“难道我们要赤手空拳来索马里?”恺撒重新拉开拉链,反问道。

“不,我的意思是……”路明非瞄了一眼驾驶位上神色自若的欧萨斯:“他是自己人?我的意思是,混血种?”

“应该不是混血种。”恺撒摇头:“如果你是出生在这里的混血种,你可能会不带自己的家人出国避难吗?就算当个赏金猎人也比待在这种鬼地方强。”

“学校在世界各地培养了许多像这样的人,他们不知道龙族的秘密,但是隐约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当然,也许在他们的世界观中我们是雇佣兵或者来自某个强权国家的特工。”恺撒从包中抽出了一柄大约半米长的军用猎刀,黑色的刀身上烙印了金色的花纹——猎刀·狄克推多。

“这种人很好用,只要给足了补贴金就不会过问你无论合法还是不合法的一切行为,我们如果需要单独行动,他们还会帮忙打掩护。”恺撒从袋中拿出了一小个包递给路明非,里面是校工部研制的各类手里剑:“执行部每年派往非洲分部的人都不算少,但这里很多地方交通不发达,面积又大,很难方方面面都兼顾到的。”

“老大,你能给我发把枪吗,我害怕。”路明非看着小包里漆黑的手里剑,这可不是适用于随时会发生战争的地方的武器。

“当然,这是你的。”恺撒又掏出一把格洛克递给路明非:“如果真的发生枪战,还得靠你火力掩护。”

“怎么又是格洛克……”路明非嘟囔着。

“什么?”恺撒问。

“没什么没什么。”路明非接过格洛克,和恺撒一起往各自的手枪弹匣里装填一种弹头部位呈现诡异深红色的子弹。

这是一种名叫“弗里嘉子弹”的炼金装备,弗里嘉是北欧神话中主神奥丁的妻子,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光神巴尔德,让世界万物起誓不伤害光神,所有东西都发誓了,所以即使投枪投向光神都会自己避开。

这种炼金弹头击中目标时,会迅速粉碎汽化不会伤害到人,只会留下血一样的痕迹,里面混有的微量麻醉剂会让人立刻昏迷。这也是学员们外出公干时的必备道具,混血种们只有在对阵龙族时才会起杀心,其余时间他们大部分都不太张扬。

“到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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