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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大勇,字长风,为何字长风,不过,倒有些气势,符合他的身份。”
符英在去大名府的路上,见侯大勇在看《太白阴经》这本兵书,知他需要此类书籍,便叫人四处为他搜集各类兵书,陆续收到了《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和《鬼谷子》等书。符英想到侯大勇只是略通文墨,看这些书可能有些费力,就先取来仔细研读,以备将来之需。符英还依照侯大勇身形,为其做了穿在铠甲内的衣服。符母见女儿为侯大勇忙里忙外,暗自高兴。
春兰秋菊知道侯大勇的婚事,她俩在沧州曾与符英有过一面之缘,知其是符皇后的妹妹,身份尊贵,“不知未来主母性格如何,如何对待我们。”两女多次谈到这个话题,暗自垂泪,秋菊更是郁郁寡欢。
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六百五十一年)颁布的《永徽律疏》(简称唐律),其中第四篇是《户婚》,共有四十六条,主要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对后世影响极大,大周婚律沿袭唐律,基本未作改动。春兰秋菊都是使女身份,属于贱民,在唐律中,严禁良贱通婚,所以两女虽钟情于侯大勇,但身份悬殊,不敢作他想,只有自叹身世,心中忧愁罢了。
侯大勇知春兰秋菊心事,作为现代人,他心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侯大勇是务实之人,知道到了古代,必须遵守古代的规则,否则不但不能立足,还会害了两女。
侯大勇初到沧州之时,一直陷于战事之中,没有时间和精力来解决两女的身份问题。但随着和两女感情的加深,侯大勇决定在符英嫁入以前,解决两女的身份问题。
侯大勇详细问过司礼参军事,知大周律条充许改贱为良,只是要办理相关手续。司礼参军事新任不久,从未办过此类事情,不知具体如何处理,查知律条方知:凡放免必须由家长立手书,长子以下署名,再经申报官府,就可生效。
侯大勇把律条找好,参照司礼参军事给的一个样本,写好了手书:“盖婢以人生于世,果报不同,贵贱高卑,业缘归异。上以使下,是先世所配,放伊从良,为后来之善,其婢厶乙多生同处,劢力今时,效纳年幽,放他出离,如鱼得水,任意沉浮,如鸟透笼,翱翔弄翼。……择选高门,颇为贵室。后有儿侄,不许干论。一任从良,荣于世业。山河为誓,日月证盟”。侯大勇写了两份,最后签上侯大勇大名,再到官府盖上官印。只要把这些手续拿给春兰秋菊,她俩命运就完全改变。
一日吃完晚饭,侯大勇让春兰秋菊到书房来,一般来说,到书房内都是谈比较正式的事,侯大勇和两女常在一起谈笑,但从未在书房内谈事。两女见侯大勇郑重得有点奇怪,心中不觉忐忑。
侯大勇取出两张纸,递给两女。春兰不识字,茫然拿着纸,秋菊看完纸条,浑身发颤,最后掩面而泣。春兰扶住秋菊,秋菊一边抽泣,一边对春兰道:“阿郎将我们放为良民了。”春兰听到此言,初时未反应过来,后突然“哇”地哭了出来。
侯大勇道:“春兰、秋菊都没有家人,我可以为你们置办一些田产,将来嫁入好人家。”当听到侯大勇此言,秋菊愣了一下,哭道:“我不嫁人,我愿意侍候阿郎一辈子。”春兰道:“我从小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这个世上只有阿郎对我们姐妹好,打死我也不离开阿郎。”
侯大勇见两女如此,深受感动,道:“若你们不走,也可以,但不要做使女了,可作我的妹妹,还可作。”说道这,侯大勇本想说可作某的媵,可他作为现代人,对纳媵实在说不出口。秋菊听到他说此言,道:“还可作什么?”问完,脸先红了,她知道侯大勇要说什么。
侯大勇为妥善解决两女的问题,专门研究了大周律法,知道从唐时开始,由于物质生活富足,社会风气崇尚风liu,法律严禁重婚,但允许纳妾,而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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