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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3)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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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了阿虎,然后曹知水正好路过呢,不就成了这只替罪羔羊。

厉无争感觉自己头都大了,说:太复杂了,所以我就要个结果,你们都觉得曹知水不是凶手罢!那他是为了什么啊,为什么不说话呢!他就算不知道真凶是谁,那他也要为自己辩解罢。

这个问题问的好。黎洛笑着点了点头。

厉无争惊讶,说:你知道为什么。

这不是显而易见吗?黎洛道:因为曹知水很在意真凶啊,他不想让别人发现真凶是谁,他在保护真凶,所以一句话不说。

什么?厉无争傻眼了,说:他在保护真凶,那真凶

谢长缨淡淡的道:曹县令。

黎洛点了点头,笑眯眯的对谢长缨说:王爷和我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可能。厉无争摇头,曹县令的确应该是曹知水最为在意的人,可说曹县令是凶手,厉无争觉得不敢置信。

给你们讲个故事罢。

黎洛背着手,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说:我打听来的,曹县令的故事。

曹县令还没来于桥之前,也是当官的,同样也受人爱戴,是个清正廉洁的好官。曹县令之所以离开那个地方,前往于桥赴任,其实是为了离开伤心之地。

因为在那里,他最为疼爱的女儿死了。

曹县令一直非常自责,是他没有保护好女儿,否则也不会

事情要追溯到许多许多年前,曹县令救了一伙难民,将他们安置下来,还帮助他们盖房子,难民都非常感谢曹县令。

这些难民之中有个小伙子,年轻,肯吃苦,而且长相也颇为端正。曹县令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虽然以前身上有些小小的瑕疵,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可以被原谅的。

所以曹县令就去问那小伙子,愿意不愿到衙门里来当差,也好多赚一些钱,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小伙子非常乐意,千恩万谢的进了衙门当衙役,每日里都比别人勤劳许多,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

小伙子在衙门干活,一来二去,莫名就和曹县令的女儿熟络了起来,然后渐生爱慕之心。

恰巧的是,曹县令的女儿也喜欢这样勤劳朴素的男子,并不会嫌弃他没有身份。

其实这也不算是坏事,毕竟曹县令也没想着给女儿找什么大门大户的夫君,只要女儿开心快乐就好。

但是后来

县里来了一户富商,决定定居在这地方,而富商少爷认识那小伙子。

小伙子从外乡而来,和富商以前认识。原来小伙子原本就是富商府上的一个家丁,但是因着富商过于刻薄刁钻,所以小伙子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干脆偷了富商家里一些东西,准备跑路。

第一次跑路失败了,小伙子被富商抓了回来,狠狠毒打一顿,然后在他的胳膊上刺字,刺字深可见骨,代表了他手脚不干净。

那之后小伙子养伤几个月,然后他第二次逃跑了

这一次他成功了,离开了富商家里,躲得远远的,然后遇到了大善人曹县令,还在衙门里有了一份工作,还多了一个心上人。

一切本来很美好,但富商再次出现了,富商找到小伙子,要将小伙子以前做的事情公之于众,告诉所有人,他是个贼,一个贼居然做了衙役,说出去也太可笑了。

富商威胁小伙子,还让他把偷走的东西还回来,小伙子还不上钱,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他很害怕。

这个时候,富商对他提出了另外一个补救的办法。

富商看上了曹县令的女儿,觉得曹小姐着实美貌,想要娶了曹小姐做妻子。只可惜曹小姐看不上他,不喜欢他,直接拒绝了他。

富商很生气,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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