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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
木子煜嘴角抽了抽,多大的仇!
“你确定你的朋友喜欢狗,会好好养吗?”这件事必须要确定好了才行,要不然木子煜也不敢卖,“我这里确实还有,都三个月,已经断奶,回去就可以好好训练,不过这种狗你也知道,太好动了。”
林嘉听出木子煜的顾虑,保证道:“放心吧,他就喜欢活泼好动的狗!”
木子煜被宽了心,放心下来, “我让人给你送过去,还是你自己过来?”
光屏上的林嘉看了看时间, “明天下午我亲自过去一趟,我还有点其他事情。”
————
第二天下午,林嘉从他的飞行器后座上,抱出一只睡成死狗、胖的肚子都是圆的,已经有三十多斤的二哈。见到木子煜后,林嘉很深沉的对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当时怎么想的,会送我这么一只狗?”
木子煜沉默了一会儿,认真的道:“据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且你也喜欢这种动物。”
林嘉无奈的把二哈放下,累的甩了甩胳膊。
木子煜哭笑不得的道:“如果你那里养不开,你真的可以把它留下,我可以帮你养着。”
趴在林嘉脚底下的哈士奇爬起来,一脸懵逼的望着自己的主人,歪着头,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在木子煜看来就是二了吧唧的,傻萌!别说,还真挺可爱的。
林嘉被它这个表情一看,沉下脸咬牙切齿的说:“不,我自己养!”
木子煜失笑,到底是喜不喜欢?
“这次来了要不要住几天?城堡有很多客房。”
“不用了,”林嘉摇摇头,笑道:“我这次没空住下,你那个助理呢,我今天来一是买狗,二是来找他的!”
“赫尔曼?”木子煜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身后有人道:“老板,我觉得……”
赫尔曼话说了一半,一看到木子煜身后正伸手摸狗头的人,声音就像卡了带一样,愣了一下,扭头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林嘉:养一只三百斤重的哈士奇是一种什么体验?
木子煜:我推荐你再养一只一百八十斤的橘猫,正好克制一下。
第104章 联手垄断
林嘉第一眼的时候没有把赫尔曼认出来,毕竟对方现在是个光头, 后脑勺亮的反光, 林嘉眨了眨眼睛, 看了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惊喜的眉眼一扬,拔腿就追, “表哥!”
赫尔曼听到这话就像被鬼催一样,跑的更快了, 林嘉在后面边追边喊:“你跑什么,大表哥二表哥都快担心死你了,你两年半了没回家, 竟然躲在这里!”
那只胖二哈一看主人跑了,还以为在跟它逗着玩,也拼命的在后面追, 木子煜一看前前后后跑了三个,眉眼一挑,表哥?有意思了!
最终, 赫尔曼还是被林嘉追上了, 不是林嘉跑太快,而是已经知道赫尔曼在这里, 他跑也没啥用。
“没什么可说的,我是不会回去的!”赫尔曼他态度依旧坚决,“要么退婚,要么我就不回家!”
林嘉用看傻子的表情看着赫尔曼, “你的婚事早就退了,是对方找到真爱了,把你甩了!为此还赔了很大一笔钱,还赔给你家一个工厂!”林嘉都不知道说他什么好,既然关心这件事,为什么不向家里打听一下?跑出来之后就不再跟家里联系,起初家里的势力都没敢查木子煜这里,要不是后来赫尔曼自己露脸,让家人知道他还活着,家里找他都得找疯了。
赫尔曼震惊的瞪大眼睛,眼睛比头顶都亮:“……甩了我???”
林嘉无语的点头,对,你被甩了!
“卧槽!他长那么的丑哪里来的勇气甩了我?!”赫尔曼气的指着自己的鼻子瞪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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