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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感觉价格给高了,这破山估计他就没打算卖五十两。”
朱高煦倒是没在意这些银两。
只不过对方这么开心,有些令他不悦。
“无妨,无妨。咱们可是赚了啊。”
李逍笑道:“五十两买两座山,这买卖划算!”
“那,接下来,咱们干什么?”
“自然去矿山看看,那可是咱们的。”
很快,
两人又骑着马,来到了刚买下的矿山。
矿山离大东庄,差不多有五里地。
这座两座矿山连在一起,占地接近千亩。
看样子够开采一百多年的了。
转了一圈后,李逍心里大概有眉目了。
李逍掏出一张纸递了过去:
“高煦,你差人去购置这些东西,直接拉到矿山附近。”
“另外喊一些工匠,在这个位置做一个厂房,就是这样....”
李逍仔细的将事情安排给了朱高煦。
有这么好的弟弟,不用白不用。
朱高煦无官无职,闲着也是闲着。
“这事儿就包在我的身上了。”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又问道:“那姐夫,你干什么?”
“我先回老家一趟,矿山这边的事儿得有人盯着,我那边有个信得过的朋友,喊过来帮忙。”
“行,那就这么办。”
就如此。
两人分道扬镳。
李逍骑着马,一路奔驰,朝着老家大树口村奔去。
直到天色黑尽,才走到家中。
“已经有些时日没回这里了...世事无常啊...”
李逍有些感慨。
这些日子的变化特别大,自己从农民转眼就攀上了燕王府。
“逍哥!天啊,这是好马啊!”
正在村口晃荡的李雄志正准备去偷偷摸鱼。
结果就看到了一人骑着马朝着村口走来。
定睛一看,正是几日不见人影的李逍!
身上的衣服也换了,还骑着高头大马!
这气派,啧啧啧!
在古代,马匹可不便宜,跟汽车一样。
特别是李逍的黑马。
是燕王府的上等好马,妥妥的兰博基尼级别的跑车。
“小志,真巧啊,正找你。”
“去拿些上好的草料和黄豆来我家,帮我喂马。”
“马儿跑了一天,饿了。”
说着,李逍一扬马绳,马匹撕鸣一声。
朝着自己老宅子跑去。
看着李逍离去的背影,李雄志羡慕的不行。
“不会...真让他娶上郡主了吧?”
“这也...太气派了!”
“这条大腿,我必须抱好了...”
念及至此,李雄志也赶忙回到家中。
弄了一些好的草料和黄豆,屁颠屁颠的去了李逍的家。
“逍哥,你这马真好啊....”
李雄志来到李逍门前,仔细的将草料伴着黄豆喂给马儿吃。
“这算什么。”
李逍笑了笑,在茅草屋里,给父母的灵牌上了柱香。
“爹,娘,孩儿出息了。”
“现在还有有幢大买卖,等赚了大钱,再回来看您二老...”
李逍躬了躬身,将香火插在了香炉上。
屋子外的李雄志耳朵一直竖着呢。
听到有大生意,整个人都精神了。
他毕恭毕敬的走了进来,道:
“逍哥...那啥,有啥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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