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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溢靜默了幾秒,聲音發顫:「搬家?」
費茗:「嗯,這邊離公司近。」
駱溢去的是他們以前住的地方,大學畢業時一起租的,兩人在那裡住了五年,然後分手了。本來費茗是要搬走的,結果駱溢發瘋,找房東把房子買了下來,並且一定要給他。
費茗知道,駱溢是不想分,不想他離開他們共同生活了五年的地方。他一走,好像兩人之間就真的徹底結束了;他留在那裡,他就還有機會回去,他們就還有機會回到過去。
費茗也不是真的不愛了,只是忙碌的工作讓兩人長期分離,越來越少溝通,見了面總是在吵,連床上都要吵,還真不如分開好。
費茗也捨不得搬走。一年365天,駱溢有300天在工作。但他不一樣,他至少有180天在家裡,那不是他工作累了暫時休息的地方,是他的家。所以駱溢不想讓他走,他最終就沒有走,但房子他沒要,每個月交房租給駱溢,金哥幫他交,駱溢那邊是周勝幫忙收。
他甚至沒換門鎖密碼,駱溢的指紋、人臉識別也沒刪。剛分手的時候,駱溢有一天喝醉回去了,自己進了屋,費茗照顧了他一夜,他醒過來的時候恍若做夢,費茗冷冷地戳破他的夢境:「我今天就搬走。」
駱溢嚇得跳起來,狼狽地說:「對不起,我以後不來了。」他甚至不敢說讓他別走。
費茗最後沒有走,駱溢也沒再回去過,但一年總要給他打那麼幾回電話。而且費茗察覺得到,駱溢偶爾會在小區外面遠遠地看他。
查出癌症後,費茗一想到可能要永別,覺得不該再這樣浪費時間,但又實在不知道怎麼面對駱溢,最後還是決定一個人走,所以他搬到了現在住的地方,免得被駱溢發現他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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