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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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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向来都很大,浩浩荡荡的一条长队,头不见尾,尾不见头,魏时这官职只能是待在尾巴上了。

骑马打猎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不过真要是来个排名的话,魏时觉得,怕是也要跟他在队伍里的位置一样,呆在尾巴上。

骑马走了将近一天的时间,才到地方,天色已经很暗了,自然不适合出去打猎,皇家猎场并非是草原,而是一大片山林,大大小小的山有十几座,相当之嚎气。

而在猎场的不远处,修有一座行宫,众人晚上便是在这里歇息。

不过这行宫的面积是没办法跟皇宫相比的,魏时被分到一间只有十平左右的小房子里,不光是他住,元宝也要在这儿住。

床并不大,也就一米五宽,元宝晚上要睡的脚踏那就更窄了。

房间里除了用来放行李的箱子之外,就只有一套桌椅和茶具。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魏时都有些怀疑这压根儿就是间下人房。

不过他这个阶品的官员,都是这个待遇,跟他住处紧挨着的几个大人,都是翰林院的,有六品官,也有五品官。

翰林院清贵,户部有实权,谁也不比谁高贵。

白大人也在这次伴驾的名单当中,而且跟魏时住的还挺近,但是不想跟太子和皇子们扯上什么关系,可白大人毕竟是他两任的主考官,于情于理,都不能装没看见。

白大人的住处要比魏时的宽敞,但是也没宽敞到哪里去,面积上也就是大出来一倍半吧。

“猎场的风景很好,明儿别光顾着打猎,也多到处看一看,能写首诗或者是做篇杂文出来那最好了。”白石景很是能够明白自己的职责。

他作为文臣,骑马打猎的事情不擅长,想去争什么彩头,那就痴心妄想了,文臣的价值都在笔杆子上,赞美这大好山河,夸赞勇者矫健的身姿,或是歌功颂德,哪样都成,这才是文臣该做的事情。

魏时早就已经认清楚现实了,一日作为文人,就免不了要写诗做文章。

而且他对自己打猎的水平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运气好了,一天下来或许能打到两三个猎物,运气不好,那就极有可能空手而归。

拎着两三个小猎物回来,稍微有些丢人,真要是空手而归的话,那可就太丢人了。

白大人这法子也好,作首诗、写篇杂文也算是有个由头,打不到猎物并非是技术太渣,而是把精力用来做别的事情了。

告别白大人,魏时回去就开始琢磨诗篇,伴驾的人里武将多,文臣也多,还有是像白大人这样出自翰林院的文人,文采不是一般的高。

鲁班门前耍大斧,关公面前耍大刀。

就算是献丑,也得把斧刀磨得更亮一些,最起码能看得过去。

在这个十平米的小房子里,魏时在用来吃饭喝水的桌子上,一直待到半夜子时,总共就写了两首诗,改了又改,从家里带的纸张都用的差不多了,方才满意。

把这两首诗记下来,明儿骑着马在山上四处转转,回来之后,只要把这两首诗默背出来,就算是能交差了。

问题得以解决,晚上睡觉也睡得踏实,就算是半夜子时才上床睡觉,大早上起来照样神采奕奕。

——

就算是打猎,当今也仍旧是一身的明黄色,太子倒是没有身着明黄,而是穿了一身青衣,在众皇子里头并不显眼。

正红色,宝蓝色,柳绿色,熏紫色。

为首的六个人里头还真没有撞衫的,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曾撞上。

虽说无巧不成书,但是这么巧,恐怕还是人为的概率比较大。

魏时既没这个能耐,也没必要打听其他人穿什么,怎么低调怎么来,倒是无意中跟太子撞上了,也穿了一身的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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