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小说吧】地址:www.xiaoshuob.cc
让自己活不到15?
还是说准备趁着自己还没到15呢,就先把自己以后的路给断了?
应该不能,人家刘家家大业大的,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怎么可能会因为自己这个小虾米没按路子走,就下狠手呢?
这也不怪刘晓辰。
要知道跟什么人学什么艺。
这几年,刘晓辰跟的可是一群“近卫”“特勤”们混的。
那群人,真的可以算得上“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直接让出问题人永远闭嘴”的一群人。
而刘晓辰跟这群人混久了,难免思想上也跟着他们差不多了。
外加本来刘晓辰就有那么一丝丝的被害妄想症。
现在,出问题了,那刘晓辰想问题的方式,第一件事就是想着怎么保命。
不过,这么“怂”,也算说的过去。
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
刘晓辰在第二天参加完刘老爷子的八十大寿之后,跟娄晓娥说了几句,就回到了浅水湾的家里。
就这么的,刘晓辰小心谨慎的在浅水湾那边撑了一个月。
真算的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生怕自己有点什么不测的事情,发生出来。
就连刘世杰和娄晓娥找刘晓辰去半山,刘晓辰都找理由给推脱了。
弄得娄晓娥以为刘晓辰最近这一个月病病歪歪的呢,还来过好多次。
这也怪刘晓辰,拿什么当借口不好,非得拿生病怕传染给孩子当借口。
82年7月2号。
刘晓辰在港岛这边的法律意义上来讲,算是成为了一个受限制的成年人。
虽然港岛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才算成年人。
可是,港岛的法律又规定,年满十五周岁,上街就必须携带身份证。
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个bUG。
就是部分年满十五周岁,却又未满十八周岁的,已参加工作了的青年,自然获得“成年人”对待。
现在香港法律中,十三周岁以下,是禁止参加工作的。
而童工,是指十三到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
而这些童工呢,如果按正式的规定来说,需要监护人的同意,还有什么学历证明,还得有一大堆的“这不能做,那不能做”的规定,才能正式上岗。
可一旦年满15了,那就不需要监护人同意,也不需要“学历证明”了,规定也少了很多了,可以自行参加工作了。
虽然也有些行业做不了,但是,相对于童工来说,可就轻松多了。
那,刘晓辰就可以在专业人士的操作下,成为“成年人”了。
刘晓辰早就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了。
早早的在张叔的陪同下,去了警署,办理了身份证。
虽然身份证得过几天才能拿到手。
但是,警署给开的条子,在法律上,同样适用。
等到条子到手了,刘晓辰又跑到中环的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一位“专业人士”。
注意看,接下来,才是真正的bUG。
刘晓辰自己名下,有个“晓组织”基金会。
如果,正常来说的话,因为刘晓辰在法律上,是个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
所以,“晓组织”虽然名义上,是归刘晓辰的,但是,实际控制人,却是刘晓辰的监护人,也就是娄晓娥。
但是,刘晓辰现在只要去让娄晓娥签署一份雇佣合同,雇佣刘晓辰自己成为“晓组织”基金会的会长。
那这样一来,刘晓辰既成了“晓组织”的实际控制人,又成了个“成年人”(年满十五,已参加工作人士)。
与刘晓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