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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倾盖如故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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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这两段乃是冯过院试四书答题“不以规钜”的起股与中股,意思是:即便你真的具有这两种品质可以藐视规矩,但怎么才能证明你具有这两种品质呢?还是得靠“规矩”确定明和巧的标准。所以说,“明”和“巧”也必须依赖规矩而存在,世间万物都要有规矩。用排比说明大到天地,小到人的衣服,都要有一定的规矩。

所谓八股文,其实便是议论文,作文开头便得抛出论点,而后证明自己的论点是对的,倒是与几何证明题异曲同工。

一篇好的八股文自须论点鲜明、论据翔实、论证有力,以期让读者欣然接受。

很显然,冯过这篇文章便是如此。

如起讲结尾用反问感叹语气,就是“为什么”或“怎么办呢”,以能够看出曲线、面对形象的人,而随便说“舍旃舍旃”呢?“舍旃舍旃”,就是“舍了罢”、“舍了罢”。这里用《诗经》典故原句,以增加文章文采。《诗经·唐风》中《采苓》篇:“舍旃舍旃”,同“之”字,即“舍之”、“舍之”。见《广韵、释言》。在一般文言文中,以“旃”字当“之”用的是少见的。这样用可见作者的学问,亦可博得阅卷官的赞赏。

堂中诸生望向气定神闲的冯过,百感交集。

原本,冯过以十四岁之龄夺得院试案首,虽未掀起大波澜,但也不乏争议声。毕竟,他的年龄摆在那,委实无法令人信服,不少人心下正憋着要“欣赏”冯案首的大作呢。

周提学厮混官场多年,又哪里会不清楚其中关节,也不待院试时文录刊印上市,抢先将冯过的试文公诸于众,既是为冯过正名,又何尝不是以此证明自己的公正公明?

毋庸置疑的是,冯过这篇试文即便是放在乡试甚至是会试亦是佳作,用在区区院试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有句话来着,嫉妒乃是人之常情,但当别人以辗压般的姿势呈现在你面前时,那便唯有羡慕乃至于折服了。

不管怎样,随着冯过的院试卷文宣之于众,他的案首之名算是实至名归了。至少在现阶段,他的名气足够大。

十四岁的院试案首啊,太惊艳了有没有?而后,又有消息称,若非信江书院的资先生规劝,冯过怕是早二年就已经是秀才身了。啧啧,这让那些皓首童生情何以堪呀。

拜见罢周提学,一干新晋秀才浩浩荡荡的杀向城中最大的酒楼。这批士子中他日必有出人头地者,说不准还会有资哲、辛弃疾那般的大人物,既有同年情谊在,自得好生联络一番。

席间,杯觥交错,酒令横出,少不得吟诗作对,酒至酣时,亦有风花雪月之论。

冯过以年幼不敢饮酒之由,饶有兴致地参与其中,忍不住暗叹:这才是读书人打开的正确方式嘛,哪会迂腐呆板,分明是狂放不羁才对。

一场宴席下来,立马多了一大帮好基友,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好不亲密……咳咳,所以说酒的确是好地方,都说无酒不成席,三杯两盏入腹,感情随即升温,不论做啥事半而功倍也。

冯过倒是结交了数人,书院的同窗甘诚毋须多言,来自“鹅湖书院”的几位亦是值得一交。

话说信州这两大书院相距不过五十里,冯过却是从未去过“鹅湖书院”,还真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

此次九月初九“鹅湖之会”,辛弃疾让冯过跟去旁听,也算是见见世面。

冯过自是欣然应允,此回遇有来自于鹅湖书院的同年,恰好可以提前打探一番。其中徐元杰、刘几者,值得深交。

宴会罢,已是戌末,城门已闭冯过乃相邀刘几、甘诚、徐元杰在城中冯氏别业留宿,免不了又是一番攀谈。

甘诚十七岁,颇善交际,口才甚好。徐元杰十九岁,性言辞直爽。刘几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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