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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祺抬了抬下巴,很是疲惫的样子,坐马车虽然比在外头骑马容易,但也算不上享受,马车摇摇晃晃,一开始坐上去的时候还好,时间久了实在是……硌屁股,如今刚下马车,他的屁股还僵着呢,哪有心思跟一大家子人坐在一块用膳,还是去正院,福晋向来随意,他在正院也不需要端着,躺在榻上吃东西都行。
在五贝勒府,没人会忤逆五爷的意思,众女眷本来是打算在前厅陪着也用膳的,所以在打扮上也用了心,既不能让自己光彩照人,还得保证足够好看,最好的效果就是楚楚可怜,只可惜精心打扮的妆容没有机会发挥更大的作用,算是便宜福晋了。
明明已经进了后院了,去正院的话也就是四五十步的距离,但饶是这样,夫妻俩仍然是一人一台软轿让人抬着走。
等胤祺换上常服,伺候的太监已经按照他的吩咐,将饭菜全都摆在炕桌上,胤祺半倚半躺在炕上,也不用旁人伺候,非要福晋给他亲自夹菜,夹什么菜就吃什么菜,只不过不是放在他面前的菜碟里,而是直接放进他嘴巴里。
毓秀也算是开了眼界了,跟自己这种半路出家的富贵人不同,人家这才是土生土长的富贵人,比她会享受,也比她会使唤人,20多岁的大小伙子还要人喂,真是活见鬼了。
好在因为之前不知道她们家这位爷什么时候才能到,所以毓秀之前吃了不少糕点垫肚子,这会儿并不饿,不至于饥肠辘辘的喂人家吃饭,那才是活受罪呢。
不过,大概是这具身子养尊处优惯了,饭喂到一半,毓秀觉得手酸了、手腕累了,轻悄悄的放下筷子,慢条斯理的揉了揉手腕,这才不紧不慢的道,“还望爷见谅,我这手腕实在疼的很。”
胤祺闷笑,也不用人伺候了,自己拿起筷子夹菜,“原是如此,是爷考虑的不周,福晋坐下来一起吃吧。”
不管是给别人夹菜,还是给自己夹菜,虽然力道、方向不同,但用的终究都是自个的手,毓秀可没有心思让自己受苦,也不习惯别人喂到嘴里,索性端起碗来捧着喝粥,既不用筷子,也不用汤匙,虽说不雅了点儿,但房间里头又没有外人,无需介怀。
胤祺心里头更乐了,岳父虽然官职不高,但福晋自幼也是娇养着长大的,可能是没想着会成为皇子福晋,所以教养上并不怎么严苛,日子长了,倒是让他发现了福晋性子里天真烂漫的一面,煞是可爱。
毓秀并不关心她们家这位爷差事办得如何,自然不会主动问起,胤祺也没有跟自家福晋讨论差事的心思和习惯,所以关于皇阿玛给的差事,两个人是只字未提。
不过这一路上的许多见闻,却是可以拿出来聊一聊的,只不过有意思的事情不多,让人无可奈何的事情却多的很。
“有一次去检查工程的时候,正好赶上民夫们吃饭,里头一点荤腥都没有,除了菠菜,就是萝卜,胡萝卜、水萝卜、白萝卜炒在一块,看着就让人觉得好笑,也不知道口感如何,但瞧着那些民夫们吃得都挺开心的,私底下还跟爷说,他们在这吃的比在家吃的要好,油水足,关键是管饱。”胤祺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头难免有些怅然,他自幼没有尝过饿肚子的滋味,但是几种胡萝卜炒在一块,五花八门的算是一道菜,听起来就让人觉得荒唐,但是高高大大的壮汉在家里头吃不饱饭,就更让人觉得荒唐了,也不知道大清还有多少百姓依然食不果腹。
毓秀上辈子确确实实是饿过肚子的,而且还没少被饿过肚子,孤儿院缺钱的时候,她上学根本就没有生活费可带,中午饭只能硬挨过去,早饭和晚饭虽然可以在孤儿院里吃,但是粥稀的和水一样,菜也都是市场上最便宜的,甚至是人家不要的,这些也只能让她吃个半饱,前世她的身高只有1米58,多多少少也和青春期的时候经常饿肚子有关系,影响了骨骼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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