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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
见叶枫竟然如此不识趣,老板娘也是急了,同时也烦了,原本不好意思说的话直接吼了出来。
“卧槽,这么狠,连我穿过的裤子也想要?”叶枫惊恐,快速逃跑。
可很快,他又跑了回来。
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若为食物故两者皆可抛。
一片巨大的枫叶围在腰间,叶枫老脸通红的拿着五个驴肉火烧,在老板娘不满的叫骂声中夺路而逃。
“玛德!现在可真的是身无寸缕了。”
叶枫欲哭无泪,一边大口吃着驴肉火烧,一边愤愤不平。
作为穿越者,哪个不是牛逼轰轰,谁想自己这么惨,系统不亲,老婆没娶,现在连未来老婆留给他的唯一思念都弄没了。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空乏其身……”
叶枫把吃剩下的驴肉火烧全都丢给了旁边垂涎欲滴的几个乞丐,看着他们为了一口吃食扭打在一起怎么也劝不开,不由暗骂了一声没出息,感觉那些加油打气的话都白说了。
然后,吃饱喝足的他拍拍屁股走了。
树挪死,人挪活,他一个先天满魂力的天才还能被饿死不成。
他决定去打猎。
只要有猎物,就有了皮毛,有了肉食,有了衣服,有了一切……
可转了一圈以后,他失望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是斗罗大陆。
虽然是玄幻地板砖,也是有超能力的地方,普通的野兽哪里轮得到叶枫去打猎。
最终,他还是活成了他曾经最瞧不起的样子。
吃百家饭,行万里路。
叶枫感觉自己终于可以崛起了。
因为他偷溜进了一个魂兽森林,弄到了一个接近五百年的魂环,得到了一个魂技。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五百年的魂环并没有赋予他的攻击力小的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有了第一魂环以后,他也正式成为了一个魂师。
而这也意味着,他可以从武魂殿领到补贴了。
手握金灿灿的金币,叶枫激动的差点喜极而泣。
然后,他从一个吃百家饭的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浪漫制造者,只要对方有需要,他就可以为对方下一场绚烂的红叶雨。
温饱虽然解决了,可这与他的初衷不符。
他可是一个励志要征服大海,注定要成为海王的男人。
他牢记初衷,在变强的路上不曾有丝毫懈怠,他越走越远,用了足足两年时间,从瀚海城来到了诺丁城。
第一武魂弱的可怜,几乎没有任何攻击力,他想要找人复制第二武魂。
昊天锤虽然不错,但太显眼,恐怕还不等自己成长起来就被会武魂殿给嘎了。
七杀剑也行,但问题是怎么碰到剑道尘心。
思来想去,叶枫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人,玉小刚。
没错,就是那个一直嚷嚷着没有废物的武魂,只有废物的人的理论大师。
说起来,叶枫还有点佩服这个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大师,毕竟这可是一个狠起来连自己都骂的狠人啊!
能够把金龙王当猪养的人,难道不应该佩服吗?
而且他还如此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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