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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天氣姣好,她也未帶傘,挑了兩本書付了錢,就站在書店的門口等著最後的那場小雨停。

宋淑曼喜歡雨後的泥土夾雜青草的氣味,聞起來乾淨清新,被雨水洗刷過後,城市都透亮了起來。屋檐上的積水有規律地滴答滴答,雨下的時間不長,只是突如其來地待了一小會,天色還沒完全暗下去,街邊已有店鋪將燈開了。

有位穿著墨色長袍的男子,看樣子不過二十來歲,也有幾分俊秀,應該是讀書人,身上卻不止讀書人的那股氣,具體是什麼,宋淑曼也說不上來。他將自己手裡的傘遞給宋淑曼,「這把傘給你,看你在門口站了好半天。」

宋淑曼沒有接傘,那男子手裡一把,估計只一把傘在外,「給我?那你怎麼辦?」

聽了宋淑曼的顧慮,他卻笑了笑「這雨都快停了,就是等會再下,我淋些雨也不礙事。女孩子金貴,淋不得。」

宋淑曼不樂意聽,誰說女孩子金貴,巾幗不讓鬚眉,更何況只是淋些雨罷了!

「誰說我是等雨停,我是在這看風景,雨後好風景。」

他好像能看得出來宋淑曼在想什麼一樣,笑著回她:「女孩子可以淋雨,只是我突然想看看雨後好風景,不想這傘遮了視線,小姐自己看夠了風景,也該讓別人看看吧。」

沒等宋淑曼回話,他把傘放在宋淑曼的腳邊,冒著朦朦朧朧的雨,一併成了雨中的風景。

那人走遠了,宋淑曼拿起傘才想起來,忘記問姓名,傘要怎麼歸還,又拿去何處?

不想那麼多,宋淑曼撐起那把油紙傘,一手將書抱在懷中,繞過大大小小的水窪,小心翼翼踩在石板路上,那把傘陪著她,走了好長好長的一段路。

回家後她將傘撐著放在院裡,看到傘面寫了一個小小的「季」字,應該是那人的姓。

她把傘晾乾後收起,有空時常常去那家書店,有時候一呆就是一個下午。宋淑曼懊惱,那時候就該把傘丟在原地,別人的東西撿起來留在自己身邊,覺得彆扭不安心,總想著還回去,才不欠別人什麼。

春雨再遇了幾場,可她卻再也沒有遇到那天那位給傘的季先生。有天宋淑曼外出有事,回家後發現傘不見了。她到處找也沒有找到,問了李伯才知道是宋程良養的那隻貓把傘面抓壞了,他以為是普通的傘,就給丟了。

宋淑曼一時間急得哭了,「李伯,你怎麼能隨便丟呢?」為此,她還朝弟弟發了火,「宋程良,你管不好你的貓就不要養!」

宋淑曼的訓斥聲,宋程良的哭聲,下人們慌裡慌張找傘的碰撞聲摻雜在一起,宋弘盛被吵得從他的書房裡出來,「好了都給我安靜些不就是一把破傘嗎?我當是什麼事。一天天的就只會在這胡鬧,給我添堵!」

宋淑曼最後還是沒能找回那把被丟棄的傘,那時候欠下了的,再也還不上了。

第5章 青梅婚禮

「一九零五年六月十七日

青梅婚禮,在教堂舉辦,我在美國時偶爾也會去教堂祈禱,為家人求個平安。

料想過青梅穿婚紗會很美,只是在見到的那一刻,心裡還是沒忍住驚嘆,她是天下一等一的漂亮。

……」

許青梅一襲白紗裙,裙擺一層疊著一層,長發盤在腦後掛著白紗,白紗垂落在腰間。西洋人管這叫婚紗,猶如他們所認為的婚姻一樣,潔白而聖潔。

許青梅坐於梳妝檯前,「淑曼,你看我,好不好看?」

宋淑曼站在她身後,雙手搭在青梅的肩膀上,她看著鏡子裡的新娘,「今天沒有比你更漂亮的人了。」

「青梅。」

宋淑曼追著聲音看去,白西裝,衣口戴花,瞧著一副書生氣,文人模樣,應該就是那位江黎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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