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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递给了胡传。

拍着身上没有任何锋利的东西了,这才推门,进了客房。

第116章 驴肉火烧

在锦棠关于上辈子的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就是早春三月,桃花正开时,跟着林钦的一次河间府之行了。

那时候她上辈子的女儿小产完三个月,在宁远侯府黑天昏地的窝了一个冬天,眼看春天的绿意随着绿萝钻进了窗子,锦棠坐在西窗下,望着嫩嫩的绿萝,状如枯木,心如灰死,动都不想动。

锦棠记得当时林钦颇郑重其事的说,自己有个极重要的地方,要她陪着去。

与丈夫和离,却跟了丈夫的舅舅,坐实了满京城人对她的耻笑,说实话,但凡出门宴客的事情,锦棠都不想去。

不过,林钦却说,自己想去的是他幼时曾呆过的地方。

他从小父母双亡,小时候一直在河间府的城隍庙周围乞讨为生。用林钦的话说,打小儿,他最馋的,就是城隍庙后面的驴肉火烧。

乞讨的孩子嘛,肯定是吃不到的,但只凭那股味道,都足够叫他在一生之中怀念了。

后来发达了,特地买了一只驴肉火烧,林钦发现驴肉并不好吃。

但每每有事路过河间府,他总要到那烧饼铺子门前,也不过经过而已,或者停下来,与火烧铺的大爷聊上两句,贪一点那火烧的香气。

锦棠还是头一回出京,本以为林钦身为一方诸侯,必定会宝马以备,香车以载,带她招摇而出,风光过市。

却不期,林钦只备了一头毛驴,自己牵缰,就带着她出了京。

她是个天生没畜牲缘的人,小时候养鸡鸡不活,养鸭鸭子死,好容易家里养大一只大白鹅,见了她就啄,啄到锦棠没脾气。

至于毛驴这东西,天生和她没缘份,彼此见了都是红头竖眼。

自侯府出来到出城门,锦棠总共叫驴从身上颠下来了三回。

和离,流产,再到寄居在丈夫的舅舅家里,罗锦棠的人生已经暗无天日了,不呈想一头驴都欺负她。

身上的白面绫衣上沾的全是灰,还叫驴蹄了几个脚印,锦棠索性两脚一蹬,躺到地上便开始哭,真真儿骂天捶地的哭,边哭,边骂驴,用她打小儿在酒肆里听来的,最恶毒的话儿骂那头驴。

锦棠只当自己这个样子,林钦嫌丢人,定然早就走了。

却不期他解了衣裳替她披着,便一直耐心的守在她身边。每每有人经过,他总要小声的解释:“家妻才经丧女之痛,心中烦忧,才会如此,散了吧,都散了吧。”

世间至痛,莫过于丧子。

本是在出京的大路上,偶尔有妇人们听了,过来摸摸锦棠的手,或者塞她一只煮熟的鸡蛋,一只热腾腾的红薯,或者只是安慰她几句。

锦棠不好再哭下去,也不好再欺负那头驴,又因为过路人那莫生的怜悯,于是就爬了起来来。

一路上,林钦背着她,她啃着红薯,吃着鸡蛋,从白天走到黑夜,次日黎明,愣是走到了河间府。

见锦棠心情渐渐儿好了,林钦便讲起自己当年在河间府遇刺一事。

当时他说,遇刺算不得什么大事,而真正可怕的是这些羌人在刺杀他不成功之后,便散落在河间府中,抱着一种鱼撕网破的心,肆意屠戮,奸杀妇孺幼童,每每想起,都叫他痛心疾首。

他说,他有一个从小就一起讨饭的好兄弟,生死不离的那种,长大之后,因为他的资助,便在城隍庙的门上做卖香的生意。

他生得个小女儿,相貌生的非常非常可爱,但是因为其母懒惰,却总是连件干净衣裳都没得穿。

他每每去探望,孩子总是破衣烂褛,鼻涕糊着满脸,一条破花袄儿,能从春穿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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