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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得知的?”沈凌霜的一句追问,又让明乐多了一成胜算,因为完全不在乎或者真的厌烦,最多就是一个“哦”。
明乐道:“前天珍太妃过生辰,在生辰宴上有一位姑娘,生的冰清玉洁惹人怜,对康王哥哥一见钟情,这位姑娘呢,就是珍太妃故交好友的女儿,年方二八,与我同龄。康王哥哥风流潇洒温柔体贴,自是对世交家的小姐照顾有加,珍太妃的生辰只有一天,那个姑娘大老远的来一次不易,便在宫中陪伴珍太妃三天方才出宫。康王哥哥是不是也有三天没来沈府啊?他们应该是昨日就出宫了。”
沈凌霜:“……”
明乐接着说:“这姑娘跟珍太妃说,京城繁华热闹要游赏半月,自己又是人生地不熟,想约康王一同游赏京城,所以康王哥哥估计正在陪那位姑娘,半个月都不会来讨你嫌了。”
沈凌霜坐在椅子上无动于衷,沉默得有些不自然,连一声“哦”也没有。就这么死寂着喝了半盏茶,才故作平淡地一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明乐抿着嘴笑了笑:“昨日我哥去找康王哥哥玩,本来是今日约他去打猎,康王哥哥不去,说是要陪美人游玩。我哥晚上回来说的。”
沈凌霜问:“你哥要去打猎?我今日有空,一起去如何?”
明乐看见她手边那么一大摞子文书: “沈姐姐确定今日有空吗?”被沈凌霜瞪了一眼,笑道:“我哥也猎不成了,我爹昨晚回府说让我哥带兵去剿匪,这不,我哥今早去殿前司点兵两千,现在已经出京城了,浩浩荡荡众人皆知。”
“哦,这样啊。” 沈凌霜有点失望,没说别的。
明乐说:“沈姐姐,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或许会因为他的某个优点,如果爱一个人,是说不出来自己到底爱对方哪一点的。情比金坚的感情通常都是对对方的缺点熟视无睹,而不是满眼都是对方的优点,接受和习惯彼此的不好,爱得很完全,余生每一天皆是美好。若是喜爱的是对方的优点,那往后的日子就会经常被偶尔跳出来的缺点扎到眼睛,刺到心,肯定会越来越失望,走不远的。我觉得你不是真的喜欢我哥,没必要苦着自己不看别处。”
“哦?乐儿也是这样的吗?”沈凌霜好奇了。
“嗯,我和玦哥一起长大,他给我洗过尿布呢,哈哈哈,玦哥虽然优点特别多,但缺点更是不少,性子温吞,与我不合,我也挺喜欢的,要是换做别人这个样,我定然看不上。”明乐笑得很幸福。
沈凌霜有意无意地翻着桌上的账本什么的,垂着眼帘没什么表情,过了一个时辰,故作轻松道:“嗯,乐儿说得对,他确实没来,平常这个时候早就跑来烦人了,真好,本姑娘至少能清净半个月,若是康王能抱得美人归,我就可以一直清净了。今日天气不错,我们出去玩吧,听说开了一家烤肉馆,味道极好,去尝尝如何?”
明乐看沈凌霜是坐不住了,虽然杂事繁多,但也压制不住内心的翻涌了。那家新开的烤肉馆就和康王府隔了两道街,如果从沈府出发,势必要路过康王府。明乐笑道:“好!我也听说了,正想着去呢,正好,咱们一起去!”
沈凌霜放下手上文书:“走吧!”
二人行至康王府,见康王府大门紧闭,明乐上前叩门叫道:“康王哥哥!康王哥哥?”
沈凌霜轻唤一声:“乐儿你……”
明乐回头一笑:“要是他在,那就说明那个传说中的好看姑娘也在,反正路过,叫上他们一起去吃,人多热闹,还能交个新朋友,若是不在那就是二人出去游玩了。”
康王府的管家出来开门:“哦,是明大小姐啊。我家王爷不在,大小姐有何事啊?待王爷回来我好转达。”
明乐道:“没事,我想约康王哥哥去吃烤肉,不在的话就下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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