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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哪啊?
这两天来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问这个问题了。
少年在一片荒野上走着。步履蹒跚,嘴唇干裂,嘴角的皮已经脱开。
眼睛是越来越睁不开了。身体如同行尸走肉,没有目的的向前走着。
自己应该死了,一辆严重超速的宝马。一个毫无防备的行人。
自己最后的记忆是俩者撞在一起时“砰”的一声巨响,却是连疼痛都来不及感受就失去了知觉。
现在看来自己就是死了,医学奇迹都不允许自己再活下去。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自己倒在一个人口流动的大城市,睁眼时却在这毫无人烟的荒丘。
身上没有不适,也没有疼痛,还莫名其妙的长高了。自己原来170的身高,现在都有185了吧。
再看看自己的手,修长细腻,再看看衣服,虽然破烂,但料子不差。
身旁的布袋有一点干粮和水还有几筒竹简。显然这副身躯的旧主是一个文化人。
江明轩从包袱中拿了一点干粮,嚼了几口发现苦涩干硬,难以下咽。只能拿起水壶猛灌一口。
然后寻了个阴凉处坐了下来。强迫自己沸腾的大脑冷静下来,好好分析现状。
自己没死是肯定的了,或者说是意识还活着。但这副身体不是我以前的,穿着也不是现代的。
借尸还魂!想了很久,还是只有这一个结论。自己穿越并且借尸还魂到这副躯体上了。
想清楚这点虽然荒唐但却是事实。但我来既然到了古代,那现在自己又处在什么时代呢?
江明轩又拿起那几筒竹简全部打开,认认真真的观看了一遍,也不知道是不是幸运,自己大学时还报了书法的兴趣班,对古文有所涉猎,不然就成文盲了。
再三确认后确信了这是隶书字体。而隶书成于秦,兴于汉。晋代后逐渐被楷书取代。那也就是说自己大概率是在秦汉时期咯。
虽然不知道地名,但只要找个人问问就成了。想清楚一切后就立刻收拾了下行囊继续往前走。心中高兴异常。
本来自己人生不幸,父母在自己成年前相继离开,自己也是半工半读的读完了大学。在23岁时自己也车祸去世。
想想自己短短的23年岁月的人生轨迹就好比失去了心跳的心电图般,不起一点波澜。 在读书工作日常生活中三点一线的过完了一生。
但没想到上天却给了自己重生的权利,本该去见阎王的他却可以重新再活一次,虽然前途未知,但却怀着重生的喜悦和未来的憧憬上路了
......然后,现在自己却想死了。
这里......是哪啊?
看着和自己初次来到这世界差不多的地形,江明轩的心彻底凉了。自己不知道走了几天,走了多久,跨过重重叠叠的荒原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是另一个荒原。
这片荒野没有人烟,没有动物,飞鸟不过,连树木都早已干枯。每天晚上寒冷刺骨,中午却炎热异常。江明轩天天在这‘冰火两重天’里来回穿梭。身体已经到了极限。
但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昨天,自己也吃尽最后一口干粮,喝完了最后一滴水,在寒风中度了一夜后拖着身子继续前行,今天太阳很给面子,不但提前上班而且工作勤勉。不到一会功夫,就把地下的黄土烤的滚烫。
江明轩只感觉自己进了微波炉,真想咬一口自己的肉吃吃看是不是‘外焦里嫩’。双腿是再也撑不住跪到地上了。
撑着最后一口气看了前方,却也是如往常一般空空如也。也消灭了江明轩最后的气力。他再也挣不住了,就这样趴在地上不再动弹。
突然,在前方尽头处出现了某种高大物体,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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