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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得,昨晚抬进去时,那条手臂光洁无痕,这一夜下来,竟成了这般模样。
可以想象这一夜,被人如何地肆虐。
十一本少血色的脸颊,越加没了颜色,惨白一片。
管家离去不久,平阳府一角的一处院落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光冲过墙头,映红了天边。
十一听人说过,那边院是用来焚尸的,尸体焚成灰烬,就埋在那院里头,所以那院里的各色花卉是全京城最美最艳的。
凌云迈进十一小院,便看见立在梅树下,望着前头火光的十一。
绝美的面庞惨白无色,鬓发沾着露水,而脚下绣花鞋湿了一半,显然在这树下站了一宿。
凌云暗忖,看来这丫头对侯爷并非无知无觉。
十一收回视线,见来人竟是凌云,垂眼行了个礼,仪态端庄,全然不似一个杀手,竟象是从小教养惯的大家小姐。
凌云心想,看来真是楚家失踪的小姐。
含笑点头回礼,道:“我与十一姑娘见过。”
十一当然知道他说的是哪里见过,轻抿了抿唇,“小刀不需要合欢泉水了吗?”
凌云知道十一就是送泉水的人,也不隐瞒,“小刀确实不再需要合欢泉水了。”
十一心里抽了一下,“难道小刀他…···”
凌云道:“姑娘不必误会,十一好得很,只是再不记得过往的人和事罢了。”
十一一头雾水,“先生是说,小刀体内瘴毒已解,可是却失去了记忆?”
凌云不否认,不再在这件事上多说,转开话题,“我今日来寻姑娘,是有些小事。”
十一知道凌云不想告诉她小刀的事,不再在小刀的事上纠缠,问道:“不知先生有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