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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那就是将上吏贪污钱财的事情告到城里的大夫,让大夫来撤了他的官。大夫会因此而赏识我,并且让我做上吏了。
在假日,我没有去耕种田地,而是去了绛城城中,去找管理我们这样的乡邑的野司寇和郊令。
(乡、野、鄙、郊,都是形容城外的郊邑,直属领导在都是在城中对这些郊邑进行决策)
献公在时,城官还不能接待像我这样的小人,一听我是要告我的上吏贪贿钱财,反而怒斥我不仁义,将我赶走。
我回去的路上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城里的官要包庇郊外的吏,上层的人看到手下做了错事而不去阻止,反而还侮辱我这样去告谏的人。
在回去之后,没多久上吏就知道了我去城中告发他的事情,他将我毒打一顿,并且罢免了我守卫的职位;我这条腿,就是让他打瘸的。
我瘸腿回乡之后这里的人更看不起我了,还管我叫臭脚乙。
我的妻没有怪罪我丢失了职位,和我一同种田,我虽然行走不便,可还是能够走路下地,就这样靠着我们两,拉扯大了四个孩子。
我的大儿子有出息,和王孙您差不多那样高大,又会说话,长大之后也当上了守卫。那个上吏已经死去,他的儿子当上了上吏,我的儿子又作了守卫。
那是晋惠公在的时候,城里郊外有时总会闹出兵变和匪盗入乡,可那些守卫和上吏们都没有阻止,任由他们抢掠,我记得大儿问我:您作守卫的时候也会看着那些匪盗抢夺吗?我听闻晋国的律法里有着匪盗入邑,杀之无罪这样的话,可是为何我的同僚们和上吏都叫我不要去制止呢?
我说:因为现在是国君刚亲政,有些不法的小人就总想闹出一些动静来,现在城里又有乱子,怎么有空管得了我们这,过段时间就好了;像这样的情况只是小打小闹,这不也是没抢多少东西吗,就让他们拿一些又怎么样呢。
可是我没想到,我说的过段时间没有挺过去,匪盗就再次入乡,而且偏偏第一个抢夺的就是我这一家。”
此时的乙花白的胡子上已经沾了不少的泪水,他一边诉说一边用他那粗制的葛布衣袖擦拭,黑红的脸面苍白了不少,眼眶也红了一片。
“匪盗踢开了我家的大门,用刀戈逼问我家的存粮,我的老妻不愿意告诉他们,因为那样抢走之后家里就再也没有东西过日子了。可是那匪盗恼怒之下竟然拿起器械就在这里动了手。
我的三个孩子和妻子死去,我也因为被划了一道晕了过去。等我醒来之后发现我的大儿也没了,这个家全都没了。
我向要那些守卫和官吏们说个清楚,为什么没有保护好我们这些郊民,可那上吏说我没有死去,这也是因为受到了他们的护佑。
那时起我就不想出门,也不想耕种了,只想着去往黄泉和家人相见。
我怕刀戈,也怕疼痛,上吏也说我不能死,我死了之后就没人能指证是哪一些匪盗亲手杀害我的家人。他给了我一大笔钱,而且还让人时常送些时米过来,我就那样活了下来,只等着有一天官人能够抓住匪盗。
可是三十年过去了,这些人还能够抓住匪盗,或许是因为忘记,或许是那些人已经死去。
自文公亲征之后,晋国变得清明,文公手下的官吏给又给了一笔钱。可是我就像您所说的那个自封在井底的蛙,除了自己之外什么也都不知道了。我又成了乡人的笑柄,他们说我是不出门的怪鸟,可我这幅模样,还有这样的残缺,您看我能够出门吗?
我怕死,又怕丢人,又想能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抓到那些匪盗,所以我还活着。每一年戴着头巾和斗笠偷摸的在城北买陈米和豆苗,豆苗在屋子里种着,吃点东西饿不死就能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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