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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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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金粉地,繁华不过的地方。况且昆曲发源昆山,昆山就在苏州,离这儿就是一抬腿的远近,这就可以想见金陵戏曲风之盛了。

这些道理小顺儿哪里知道,他只是懂了这是一个大大有名气的戏子□□了一个角色,因此就连这角色的绢人也价贵起来。

小顺儿鼓了鼓嘴巴,有点不甘心,这个绢人确实好看,要是带回去给府里的小丫鬟们看,一准追着自己要。只是生生贵了半钱银子又让他觉得划不来,一时想要再讲讲价。只是不等他说什么,后头就有一个高个儿道:“就这个,都给他拿上。”

这人生的惫懒,身上一身大红金蟒狐腋箭袖,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面子狐裘斗篷,底下半露出松花绫子裤腿和厚底朝靴。这本是王孙公子的打扮,偏这人身上没有一点脂粉气,头上也没有宝冠抹额这些,只用了一只玳瑁束发冠。

再看形容,眉眼只觉得凌厉,眉峰格外锋利,又黑又浓,皱着眉头的时候便显得不怒自威了。好在他又有面皮白皙,唇鼻肖似母亲,这才不至于让人望而生畏,反而觉得是少年英豪。因此既是热血,又是傲慢。

这人不是别个正是周世泽——他本在九边好好做他的山西镇宁武卫所左千户,打死他也不会跑到金陵来。只是家里头痛麻烦事一大堆,因此找安应榉说好话,得了护送安将军的差事,这才跟着来了金陵。

这时候安应榉归盛国公府,他倒是跟着进了一回公府——拜见了一回几位太太,至于奶奶小姐们自然不能见到,这也就罢了。

几位安家小辈男儿就忍不住道:“好个少年将军!到底没见过他打上沙场,只看这气派就知道不是一般人物了。常说九边男儿重义气,轻钱财,军户子弟更是一身热血,满是锋锐。没见过别人,只见这位周小将军就知道了。”

另一个也道:“怪道叔叔说想要把家里的姐妹下嫁,这样不凡的人物,不说将来必定有出头之日。就是没得风云际会化作金龙,与之结交也是让人觉得是心折不已了,至于旁的,自然就是靠后了。”

周世泽可不晓得他能在一帮王孙子弟那里这样招人待见,他还颇觉得自己因着太原那边狗屁倒灶事儿心中烦闷面色不虞是不是太过冷淡了。其实他自己还觉得自己正是一个平易近人豪,爽好交际的呢。完全不知他在一帮伙伴眼里是有多难搞。

自安应榉带他拜见一回家里人后便安排他在自家外院住下了,反正这里本就备着待客的院子,他住进来也便宜。

这样的待客院子都是有角门可以出入外头的,倒是十分方便。周世泽是一个最自在不过的人,住在人家地头也不见一点拘束,平常不再军营里时候的懒散都显了出来。除了每日雷打不动的练武,喜好睡懒觉,喜好美食好酒都没有一点掩藏——难为他一个外来客人,能人家送来早饭了还不起。

他想的简单,安将军反正是喜欢他的,也知道他是个什么人,这时候何必装腔作势。既然如此,也就不必难为自己了,怎么随心意就怎么来就是。

这几日他都是在金陵自在闲逛的,只是趣味不多。小顺儿是他小厮——本来小顺儿是他家家将出身,只是他家只有他一个独苗,他还是遗腹子,他便让他做了跟随小厮,算是一番特殊照顾了。

小顺儿觉得这金陵比太原热闹有趣,就是街面上卖翠花的女孩子也比太原的水灵好看——这是江南女孩子更会打扮的缘故。可是周世泽就觉得平平了,他又不爱这些,倒是这些日子找了许多好酒楼吃饭,别的就罢了,酒水太软。

他见小顺儿为了半钱银子在那里啰里啰唆便不大耐烦,干脆上前替他付钱。本以为这是好事儿,没想到这小崽子居然有话说:“少爷!可不能这样呢,老爷当年就是最节俭的一个,一两银子能当二两银子,不然也挣不下这份家业。要是知道少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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