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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面有一条放血的凹槽。
剑柄扁平,模样像戒尺。
不对,就是戒尺。
“原来,你随身带的,是一把剑!”周世豪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他再无法保持刚才的淡定。
陆天明的剑,很快。
比闵昌的追风还要快。
这一剑,够惊艳,惊艳到连他都没瞧出来是怎么动作的。
一百多人在手,周世豪不认为事情在控制之外。
但是,陆天明手中的剑,有资格跟他谈。
“你到底想要什么?”周世豪沉声道。
陆天明手腕轻抖,甩干净剑身上的血。
他将目光从那颗脑袋上移开,盯着周世豪。
“我说过,我是来讲故事的,当然,顺带杀人!”
他这一剑,雷厉风行。
众人大气不敢出,不上,也不退。
就这么任由陆天明碎碎念。
“我五岁时,认识了一个小孩,他叫刘大宝,跟我住同一个巷子。
我爹走的时候,他找上门用石头扔我,说我是小瘸子,没人疼。
我没哭,冲上去跟他打,可惜身子弱,打不过,倒是他哭着回了家。
后来,石头变成了菜饭,他特意从家里偷的,被他爹发现,屁股抽出了花。”
说到这,陆天明嘴角露出一抹幸福的笑意。
“有一年,我肺疾严重,躺在床上下不来,刘大宝走街串巷,哭着给我找药。
可哪是什么药,都是大人糊弄小孩的吃食,有蜜饯,有盆儿糕,治不了病,但是甜。
等我能下地了,便领着他挨家挨户去感谢邻里,回来后,他让我教他写字,教他说话,说要做读书人。
于是我用我爹的剑,打磨半年,做成了现在的戒尺。
其实之前戒尺不是用来杀人的,是用来教刘大宝写字。
哦,对了,张平就是被我用这把尺剑杀死的,他功夫不到家,比鸡还好杀。”
说到这,陆天明停下,咳嗽起来。
在场众人个个面如黑炭。
张平,原来真是被陆天明杀的。
十里镇第一高手。
这样的人,在他嘴里,竟然不如一只鸡。
可他们根本不敢出声打断。
门前坐的,不是瘸子,是杀神。
“再后来,长大了,他当了驿丞,钱没用来孝敬他爹,尽买些稀奇古怪的药材。
我不吃,他就赖在我家不走,我低价到药铺当掉换铜板,他当着我的面又以原价买回来。
一来二去,我便再没做过这种事,穷苦人家,挣钱不容易,买不了我的健康,最起码能买他的安心。
当然,他学聪明了,守着我看我喝下去才离开。
可我也很聪明,药不对路,吃了生病,他一走,我就抠嗓子眼,把药吐掉。
他以前喜欢杨家的大小姐,可年龄身份摆在那里,没这个胆,于是转头喜欢杨二小姐。
杨二小姐年纪小,刘大宝认为自己能在她成年前飞黄腾达。
这不,前几天马上就要高升,都跟杨员外谈妥了,年后成亲。
只可惜,人算不过天,回头来,天又算不过人,有人见不得大宝好。”
话到此处,陆天明口干舌燥。
他停下,半晌都没再说一个字。
跟梨花巷一般大的院子里,鸦雀无声。
除了极力压制的喘气声,也就是鸣叫的虫儿敢在这时候蹦跶。
“呼!”
陆天明喘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
“我这把剑,叫太平,太平盛世的太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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