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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的大都市里。
她要去体验不同的生活,而她的同事们也都纷纷祝福了她,还请她和白霁吃了一顿大餐。
在小城里安心教书的日子,陆知知会永远记得。
为了充实自己的知识,她最终离开前往国外,花了两年的时间考上一所金融大学的博士,后者跟当地一家公司签了十年合同,未来都会在这里工作。
她除了工作以外想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徒步、旅游、学点舞蹈和音乐,总之没有体验过的她都想要去尝试。
而她的年龄也永远定格在了,被陈奶奶划破脖子复生的那天。
今年已经三十岁的她脸上依然看不出一点皱纹。
公司福利给的定期去医院体检,医生也给出了极高的健康评估,甚至还会问她这个岁数平常到底是怎么保养自己的。
次数一多,陆知知就再也不去体检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而在国外享受学业和生活的同时,让她情绪起伏最大,最有感触的是和白霁在家里一起养了只狗。
是一条大型斑点狗。
叫威风。
提出想养它,也是陆知知心血来潮的结果。
而威风是宠物店里唯一一条不会害怕白霁的狗,虽然它偶尔会对他缩尾巴,但又怂又要贴贴的表现直接让陆知知的心化开了。
她和白霁一起养育了它从幼年到长大。
威风很乖巧,有一天晚上陆知知独自下班回家,白霁临时出门去超市买用品,不料家里就遭到了盗贼入侵。
家里就她和威风两个人,被人持枪抢劫时,因为皮肤问题对方还试图侵犯她,反抗的陆知知被傲慢的歹徒一枪打中心脏,随即对方在搜刮房间里的珠宝首饰。
栓在外面花园里的威风强行挣开链条冲房子,挡在陆知知的面前,疯狂将歹徒咬伤驱赶,自己的肚皮也中了一枪扑倒在地。
连续两声枪响已经让隔壁听见动静的邻居报警,歹徒抢走值钱的东西后夺门而出。
刚把购物袋放到车里的白霁,第一时间就看见了家里的情况,他将车门用力甩上,油门猛踩离开停车场,直接锁定歹徒逃跑方向。
对方躲进了位于平民窟的一间小房子里,满脸兴奋的跟朋友们分享今天的战果,“我今天完成了一个大单,你们不知道,实在太刺激了,我原本没想杀人的,那黄皮小妞宁死不屈被我打了一枪,她们这种皮肤的人就该去死。”
旁边的兄弟看着他身后未关的门,“你没把条子招来吧?外面跟着你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