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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晨曦学会 (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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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神者;

不可说人有信;不可定人无信;不可判人亵神。

禁令只针对教所,只针对使女。残影可不是什么善种,“禁令的内容”只和“教所的定位”有关。

“教所”严格区别于“圣所”,是一个无权执法的,绝对温柔的,纯善的存在。它未来有可能会是“天网”的基底,或者基底的一部分。尚在试行,一切还不确定。如果被“天网”所用,那“教所”就更得是温和的。连话都不让人说,你怎么获取真实的情报?

另一方面,随着“窃取神座”的过程中对这片土地的了解日益加深,叶玄认为真正的威胁,只来自公然宣称“洛拉玛是伪神,世上另有真神”的家伙。除此之外,不信神的人,或者像“泰伯坦”那种所谓的“哲思者”,都不算特别危险。

沃夫冈伽的绝大多数人需要一尊神明,这一点至少几代人之内不会改变。因此只要“洛拉玛”对面没有“另一个神”,神座就不会动摇。

按照初步的设想,生杀予夺之权应该尽可能留在国王手中,而神教只确保对国王的生杀予夺。没必要针对民众,也针对不过来。“渎神”这种名目,就和中原顺帝国的“腹心篡逆”一样,是一种几乎无法抗辩的死罪。它会把原本不是敌人的势力给逼成敌人。必要时可以动用,但最好慎之又慎。

“教所”和“圣所”不同。圣所即王宫,它是有总数的。而教所可能无穷多,未来可能一个城里就有许多教所,还可能遍布乡野与农庄。她们要是有权力杀人……

不得不承认,某些方面“厄古斯神教”真的很了不起。“圣所神卫”的生杀之权,更甚“监国雨露”。但他们好像还真是不太滥杀,也不见怎么索贿。滥杀当然有,索贿当然也有。只是在叶玄看来,其恶劣程度与权柄之大远远不能相称。

索贿方面的克制,叶玄能理解一小部分。神卫没有自己的宅邸,他们必须住在“黑方”中的某个小格子里,不方便拥有外财。神卫禁止着便服离开黑方,准确来说,他们就没有便服。他们还禁止蓄发,就算偷得便服也藏不住身份。这就很难在“黑方”之外拥有自己的“窝点”。他们都是无根者,肉身方面的享乐天然少了大半。尽管并未除绝,比如采耳还是爽的,但终归不可同日而语。

索贿不多也就算了,滥杀是怎么克制住的?苦行之人,难道不需要透过施虐以求“平衡”吗?个别人心境超绝也就算了,普遍都不滥杀,是怎么克制住的?叶玄审问过许多人,也请教过许多人,没有找到一个以“中原城主”的视角所能接受的“机制”上的制衡。

“大主教说,慎用法锤。”这就是“圣所主教”们给他的答案。

就这?就因为大主教说?没有标尺吗,比如每年杀够多少人就要问责?

没有标尺。处决渎神者和其他所有日常一样,需要定期呈书上报,至少被叶玄询问的主教们表示,没有在“杀人多”的年份感觉到额外的压力。叶玄相信他们没说谎,没必要在这种问题上说谎。

但叶玄不相信洛拉玛,不相信雨露。他有无限接近十成的把握:“教所”那些婆娘一旦掌权,她们必定滥杀,必然索贿。所以他不给权,他宁可让泰伯坦那样的人从水面下浮出来。

谁也不敢说这样对还是不对,只能一边做一边观察。他只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由松到紧容易,由紧到松,千难万难。教所那些婆娘,不给她们权力容易,给了再夺回来,千难万难。

权力这东西,一眨眼就会变成“势力”。连枯荣城那巴掌大的地方都是如此,一个城主借着蝗灾的淫威,在几步就能杀到的眼皮底下削“刑律司”的权,他都能感受到自下而上的反弹,何况红土。

另有一重不可言说的因由:逼迫别人信奉一个捏造出的神,叶玄很难理直气壮地干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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