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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晨曦学会 (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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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尘则全无所谓。在她看来,神权是只王权的变种,甚至很难说谁是谁的“进阶”。神教处死“渎神者”和当年凉帝国处死“妄议者”没什么不同。厄古斯笼罩下的沃夫冈伽,很难简单评价为好或不好,但至少比武人林立的中原“更有意思”。

对“妄议神明”的管控过于宽松,这是清尘远离中枢的后果之一。如果她在,绝不会允许“教所”的“使女”们给人欺负到那种地步。而残影为了“天网”那点屁事,放任了叶玄的放任。清尘打不过残影,但她还是很想找个机会,收拾那贱人一顿。

无信者。这是“厄古斯”时期没有的概念。是残影初占“卢索索”时,为求平衡而捏造出的新词。厄古斯的阴影下只有“信奉者”和“渎神者”,“无信”就是“渎神”。

“洛拉玛”时期,“无信者”的概念被延续下来。其含义也回归了字面的表述。残影被迫捏造这一词汇时,“无信者”是指代那些信奉厄古斯的人。她毕竟不能把大半个城都屠了。而现在“无信者”的意思,就是“无信者”了。

当然,极少有人会公开说自己无信,代价依然太大。就算不被杀,也可能挨打;就算不挨打,也找不到雇主和生意伙伴,更不可能在王廷得到官职。如果真的无信,又何妨假信呢?

只是“无信者“这个概念被延续下来。至少在神教的语境下,“无信”和“渎神”是有区别的。

“洛拉玛是伪神,世上另有真神。”这叫渎神。

“世上没有神。”“神明不可知。”这叫无信。

无信者会被排挤、被打压。会有某种力量,暗戳戳鼓励这种打压。比如“酿酒师殴打亚历克”被认定为一场“事故”,是亚历克绊倒了他,他刚好握成拳头的右手,刚好砸到了亚历克脸上。酿酒师没有受伤,亚历克无需赔偿。暗地里的阴损,说是默契也好、共谋也罢,反正“无信”本身是不判罪的。

就算有人渎神,“教所”也不能杀人。除非有人攻打教所,否则任何情况下,教所都不能杀人。这是“失去清尘的中枢”对下划出的底线。

对渎神者的制裁,包括渎神者的认定,都由“圣所”执行。可圣所就是王宫,离民众该有多远呀。非到万不得已,圣所有什么动力去“平民区”揪找渎神者呢?如果这不算功绩的话,那岂不是揪出越多…越显得自己没管好么。

叶卡缇深知,如果那个叫“亚历克”的家伙被信众打死在“教所”里,“圣宫”会认为那是她授意的。叶卡缇深知,高层对“教所”的种种限制绝非浮于表面,万一打死了人,自己真会受到惩处。故而千般不愿,她还是救下了那个找茬的男人。

“打手,我可以养一些打手。”痛欧亚历克的酿酒师启发了她。“以这种名目打人,只要不打死就不会判罪。我自己养的,下手知道轻重,闹出人命的隐患反而更小。

嗯…现在不行。等我晋升到‘教所长席’,可以支配钱财的时候吧。‘教所’权力很小,但漏洞很大,这多半也是因果。‘长席’挪用一些‘奉献’还挺容易的。就算挪用不了,我也养得起人。关键是现在的‘长席’肯定不能允许。

不会太久的。教所里只有我和‘长席’两个是洛拉玛人,等到教所‘扩新’,或者神教的任何部所‘扩新’,她要么调离要么升迁,下一个只能是我。”

“叶卡……”一声轻唤,打断了叶卡缇的思绪。她探手在女儿肩头拍了两下,眉头锁得更紧。叶卡缇的奴名是叶卡,本名摘掉一个音节,简单又方便。女儿叫维泽,北境最常用的奴名之一,小草的意思。维泽第一次见到小草,是一百三十二岁。

直到今天,“维泽”也不知道“叶卡”是自己的妈妈。她知道叶卡是亲近的,可以依赖的,但她不知道那是妈妈,也不能完全理解妈妈的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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